四川成都發布“雙節”期間商業廣告活動合規提示
2025-09-28 文/張東 點擊:次
2025年國慶、中秋“雙節”臨近,為進一步規范全市商業廣告活動,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結合節假日廣告活動熱點,近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就“雙節”前后合規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作如下提示。
一是廣告不得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旗、國歌、國徽,不得利用黨和國家重大活動標識、相關決議決定、新聞宣傳報道、領導人講話內容等進行商業廣告宣傳;廣告不得使用或變相使用軍旗、軍歌、軍徽以及其他涉軍標識標志;不得以“特供”“專供”為噱頭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廣告宣傳。
二是廣告應以健康的表現形式表達內容,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要求。發布月餅、茶葉、保健食品、化妝品等禮品廣告不得宣揚“享樂主義”“奢靡之風”等不正之風。不得含有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危害人身、財產安全,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以及淫穢、色情、暴力、賭博、迷信及各類“軟色情”等內容。
三是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準確、清楚、明白地表示廣告中可能包含的價格、功能、產地、允諾等內容,確保廣告信息“準”、允諾“明”。發布普通食品、餐飲服務廣告中含有食材產地、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內容的,發布旅游服務廣告中含有服務內容、提供者、形式、促銷價格信息等內容的,不得虛假或引人誤解。廣告中涉及引證內容的應表明出處,推銷的商品或者服務附帶贈送的應當明示贈送的品種、規格、數量、期限和方式。
四是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為廣告。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以科普宣傳、新聞報道等形式變相發布商業廣告。通過互聯網發布競價排名廣告,以及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并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應當顯著標明“廣告”。
五是發布酒類廣告不得含有誘導、慫恿飲酒或者宣傳無節制飲酒,出現飲酒的動作,明示或者暗示飲酒有消除緊張和焦慮、增加體力等內容。除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廣告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保健食品以外的其他食品不得宣傳具有保健功能。
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提醒,請廣大消費者注意甄別廣告宣傳內容,可通過政府相關部門及其他權威機構官方網站查詢、比對、驗證有關許可、備案等信息。在日常生活消費、旅游出行過程中“貨比三家”,不輕信各類含有“超低價”“功能強大”“包治百病”等內容的廣告。消費者若發現虛假違法廣告的,請撥打12315、12345熱線電話或登錄“全國12315平臺”(//www.12315.cn/)進行投訴舉報。

掃碼投訴